高碑店一原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被实名举报

 人参与 | 时间:2024-09-23 07:22:22

我是高碑高碑店市辛桥乡王庄村村民王艳芹,举报我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店原党支村主任刘国强同志在职期间利用职权,部副以权谋私、书记实名违法乱纪的村主犯罪事实。

一、任被刘国强在2004年3月,举报在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占用耕地的高碑时间,私自在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强行更换耕地,店原党支占地面积11亩建厂(至今强行调换王振来的部副土地未达成协议)。厂名为《谷粮川玉米保鲜有限责任公司》现又通过个人关系改成村庄占地。书记实名厂址为:辛桥土地中心所对面。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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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法》第28号主席令和国务院257号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是任被不允许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坟、举报挖沙、高碑取土、建厂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临时用地的特点:1.是一种特殊建设用地。2.只能用于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察。3.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4.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

二、冒领国家粮食综合直补问题:

国家惠农政策是让农民种好地,防止土地荒废。而刘国强以权谋私,不但建厂,还在领取国家的粮食直补。从2004年至2017年,工厂已停产五年,还套用国家补贴建了两个冷库。

三、刘国强为其岳父家办理户口问题:

刘国强内弟王涛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王娜是1986年10月19日出生,二女儿王沙是1987年11月19日出生。因王涛在北京工作,根据北京市户口政策第十条规定子女可随父入京。受理条件是只能解决一名子女。但是刘国强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内侄女二人在高碑店辛桥派出所办理了假证明,证明王娜和王沙是双胞胎,出生日期是1987年11月19日。欺骗了北京市户口管理处,并将王娜王沙的户口同时转入北京市户口。接受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丰台区张郭庄派出所。证据为我村的原始户口册为证。

综上所述为我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刘国强同志在职期间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犯纪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凿。望各位领导给详细调查严加惩处。

举报人:王艳芹 高碑店市辛桥乡王庄村

2018年12月6日

文章来源:北京视窗http://www.bjskpx.com/news/201820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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